新华网成都8月2日电(李婷玉)8月1日,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召开《关于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若干政策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政策措施》)解读通气会,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、省农业农村厅、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、省税务局、省就业服务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就《政策措施》作解读。
今年7月,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印发《政策措施》,《政策措施》主要包括激发活力扩大就业容量、突出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工作、促进其他重点群体就业、强化就业帮扶和服务4个部分共20条47项内容,涉及促进就业、鼓励创业、预防失业等各类举措。
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、副厅长刘晓博介绍,与以往相比,此次政策突出就业优先导向、岗位资源挖潜、举措创新赋能、民生保障底线、目标责任压实五个特点。
《政策措施》按照“项目保持不变、数量适度增加”的原则,注重统筹推动政府促进与市场调节、创新创业与自主择业,持续稳定扩大政策性岗位规模,挖掘市场化岗位资源,放大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。
《政策措施》围绕企业、群众关心的援企稳岗扩岗、就业创业、就业服务等方面的现实需求,提出了很多关注度高、切口小、针对性强的新举措。比如,针对企业稳岗扩岗,四川鼓励金融机构实施稳岗扩岗专项贷款;针对企业吸纳就业,对企业招用对象作出针对性调整,并将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标准由1000元/人提高至2000元/人;针对就业服务供给,四川通过建设“家门口”就业服务站、增强基层就业创业服务专门力量等举措,推动就业服务向基层延伸。
《政策措施》重点聚焦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、39个欠发达县域、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,对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、劳务专业合作社、劳务经纪人组织脱贫人口到企业就业,按规定给予300元/人的就业创业服务补助。针对就业困难人员就业,提出鼓励各地适当提高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,统筹资金,加大对乡村公益性岗位支持力度。同时,合理确定并动态调整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标准,将零就业家庭、低保家庭、防止返贫监测对象、大龄、残疾、长期失业等人员作为工作重点,纳入援助范围,加大帮扶力度,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增收。(完)